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升级税控发票开票软件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要求,所有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应使用最新版开票软件正确选择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下同】。
一、软件升级
使用税控盘的纳税人应将其开票软件升级至V2.0.12 161225版本。(通用机打卷式发票升级至V2.0.11SC版本),低于此版本的开票软件停止使用。
使用税控盘的纳税人,可在开票软件帮助——关于中查看版本号,如版本号不是V2.0.12版本的(通用机打卷式发票不是V2.0.11版本),请登录 www.4008991233.cn,在“下载中心”,下载新版本开票软件按操作说明升级。
如在升级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联系成都金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电话400-899-1233进行开票软件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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